据水利部的专家介绍,我国水利设施薄弱、水资源短缺,水价还没有充分发挥在水资源节约保护中的杠杆作用。虽然这几年对农田水利的投资提速,但是农田水利“最后一公里”的问题,许多地方一直没有解决好。另外,农村水利项目“重建轻管”现象也制约着农业生产的发展。
针对这些问题,2014年初,水利部印发了《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《指导意见》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、建立水权制度和水价机制等10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。其中,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,也是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。
水利部部长陈雷曾表示,在深化水利改革方面,将稳定并增加公共财政投入,落实水利金融支持相关政策,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;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,创新水利公共服务提供方式,推进流域综合管理和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;在水权制度建设和水价改革方面,构建水权交易制度,建立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和供水成本的价格机制。